可交换债券一览表(可交换债券申购一览表)
1、何谓“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Exchangeable Bonds,简称为 EB)是成熟市场存在已久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它赋予债券投资人在一定期限内有权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发行人所持有的其它公司的股票。
借此方式,“大小非”可不必直接抛售股票便靠发债回收资金,在债券到期后,可交换债券的买方(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有权按照约定价格将债券转成相应分额的股票,“大小非”手中的股票就过户到债券买方手中。这种方式可以降低“大小非”直接抛售对市场造成的冲击,也不至于冲垮股市正常的估值体系。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将支付固定的利息,到期转股后也有获得溢价收益的可能。
2、可交换公司债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发行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股东;可转换债券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本身。
2、供转换的股份来源不同。可交换债券供转换的股份来源为上市公司股东自身持有的股份;可转换债券供转换的股份来源为上市公司未来发行的股份。
3、转换成股票后股本规模不同。可交换债券转股后不增加总股本;可转换债券转股后将增加总股本。
3、可交换债有几种分类方式
从发行方式来看,可交换债可以选择公开和非公开两种发行方式,发行和挂牌场所可以选择沪深交易所或者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
从目前发行可交换债的上市公司来看,发行方式以非公开发行为主。对此,分析人士表示,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的自主性相对更强,对发行人财务指标、累计债券余额等无强制性要求。
从发行诉求来看,私募可交换债发行人诉求已然多样化,可以将发行人诉求大致分为减持套现、融资需求以及资本运作套利等几个类别。溢价减持套现是目前发行人发行私募EB的主要诉求之一。融资需求可以特别关注两类发行人,一是过剩产能相关主体发行私募EB预案开始增多;二是地产企业,进一步则是此类需要持续负债杠杆经营的企业。
4、可交换债券的产品对比
可交换债券相比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其相同之处,其要素与可转换债券类似,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换股价格和换股比率、换股期等;对投资者来说,与持有标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相同,投资价值与上市公司业绩相关,且在约定期限内可以以约定的价格交换为标的股票。 不同之处一是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二是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5、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你好。
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俗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6、什么是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可转换证券的一种。从广义上来说,可转换证券是一种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如期权、认股权证等都可以称为是可转换证券,但从狭义上来看,可转换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可转换优先股虽然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样可以转换成普通股股票,它毕竟是股票,固定所得不是债息,而是股票红利;它的价格随着公司权益价值的增加而增加,并随着红利派现而下跌;而且破产时对企业财产的索赔权落后于债权人。由此看来它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还是有本质的不同,本书主要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思路和方法,并主要针对可以转换成发行公司自身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探讨。除非有特殊说明,本书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时简称“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性质 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概念可以看出,普通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权性和期权性双重属性。 1、债权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是固定收益证券,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息率,并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利息收入和还本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较充分的债权性质,这就意味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虽可以享有还本付息的保障,但与股票投资者不同,他不是企业的拥有者,不能获取股票红利,不能参与企业决策。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企业“或有负债”,在转换成股票之前,可转换公司债券仍然属于企业的负债资产,只有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以后,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才等同于投资股票。一般而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总是低于同等条件和同等资信的公司债券,这是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赋予投资人转换股票的权利,作为补偿,投资人所得利息就低。 2、股票期权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投资者提供了转换成股票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选择权的含义,也就是投资者既可以行使转换权,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转换权,持有债券到期。也就是说,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了股票买入期权的特征,投资者通过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获得股票上涨的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股票期权的衍生,往往将其看作为期权类的二级金融衍生产品。 实际上,由于可转换债权一般还具有赎回和回售等特征,其属性较为复杂,但以上两个性质是可转换债权最基本的属性。 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股东(通常是大非)将其持有的股票抵押给证券托管机构,然后以此为标的发行债券。这一做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缓解大股东的融资困境,从理论上说,如果股市低迷,市价低于转股价,债券持有人就不会转股,这样就可减少二级市场的流通筹码;而若股市高涨,债券就可转换成股票,从而对转换股票的速度和规模加以控制。
7、可交换债有几种分类方式
从发行方式来看,可交换债可以选择公开和非公开两种发行方式,发行和挂牌场所可以选择沪深交易所或者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
从目前发行可交换债的上市公司来看,发行方式以非公开发行为主。对此,分析人士表示,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的自主性相对更强,对发行人财务指标、累计债券余额等无强制性要求。
从发行诉求来看,私募可交换债发行人诉求已然多样化,可以将发行人诉求大致分为减持套现、融资需求以及资本运作套利等几个类别。溢价减持套现是目前发行人发行私募EB的主要诉求之一。融资需求可以特别关注两类发行人,一是过剩产能相关主体发行私募EB预案开始增多;二是地产企业,进一步则是此类需要持续负债杠杆经营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