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最终判无罪 黄金应该赔多少

炒股技术 2025-06-06 21:58炒股技术www.xyhndec.cn

信息时报报道了一起令人瞩目的案件。在十多年前,吉林人于润龙因涉嫌非法经营,他手中的46公斤黄金被吉林市公安局没收。这起案件因为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经历了多次改判,最终于润龙从有罪变为无罪。多年来他一直未能取回自己的黄金。

回溯***起因,2002年9月21日,于润龙携带自家金矿所产及收购的黄金共46384克前往深圳交易时,被吉林警方查获并扣押。当时,黄金管理涉及多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包括黄金收购许可。

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在2004年4月29日一审判定于润龙犯非法经营罪,但免于刑事处罚。于润龙随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吉林市中院对于润龙的收售黄金行为发生在***文件发布之前的事实予以认定。按照当时的法律,他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随着***在2003年2月27日发布的文件取消了黄金管理的收售许可审批,使得于润龙的行为按照现行法律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罪。法院在多次改判后终于宣布于润龙无罪。

于润龙被拘留期间,其黄金已被吉林市公安局按照金银管理条例的规定出售给中国吉林市中心分行。经过一系列程序,这笔变价款最终被上缴到吉林市财政局罚没处。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对于是按照当时还是现在的黄金价格赔偿产生了争议。今年1月4日,吉林市公安局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支付赔偿金384万元。于润龙对此决定提出了复议,目前正在吉林省公安厅的审理中。

这起案件不仅考验了法律的公正性,也反映了法律在适应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断调整与完善。于润龙的经历提醒我们,法律是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同时也需要公民对法律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将对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识产生深远影响。中新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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