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落地一周年:184家企业上市 合计募资1421亿 总市值1
创业板的变革之旅:从注册制改革到全球领先
一年前,创业板的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式落地,首批18家企业挂牌上市,这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大飞跃。一年后的今天,创业板已步入“千企时代”,总市值仅次于美国,成为全球主要创业板市场的佼佼者。
这一年里,创业板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新增超越科技、雷电微力等超越百家的企业加入,IPO融资额超过千亿元。深交所不仅推动了发行承销、上市、交易、持续监管、退市等一系列基础制度的改革,而且成功实现了注册制的平稳过渡。创业板注册制的成功落地增强了资本市场存量改革的信心,加大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产业结构升级的力度。
平安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首席策略分析师魏伟对此表示赞赏:“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成功落地带来了一系列积极变化,这对于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在新的融资制度下,创业板IPO审核用时大大缩短,板块对未盈利企业也更具包容性。涨跌幅限制的放宽等配套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改善了创业板的流动性。
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的实践。如今,创业板已迎来新的改革任务。证监会强调要为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打牢坚实基础,继续扎实细致做好各项准备。深交所在保持改革定力的坚守创业板“三创”“四新”定位,全力维护创业板注册制高质量运行。
注册制的实施使创业板新股发行上市条件更加市场化,包容性明显提升。深交所的数据显示,已有一定数量的企业以第二套盈利上市标准申报。这些变化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魏伟表示,创业板的支持作用进一步凸显,一级市场投资退出渠道的畅通和二级市场的投资引导,都为这些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机会。
与此创业板的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制度同步实施注册制,这是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难点所在。但注册制的实施已经带来了显著的效果,再融资家次及融资金额超过以往的任一年度。
创业板正以其独特的魅力和优势,吸引着更多的企业加入。在注册制的推动下,创业板将继续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这一变革之旅不仅改变了创业板自身的命运,也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全球化进程铺设了坚实的基石。在资本市场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创业板的再融资效率和流动性生态显著优化。其中,注册制的推行功不可没。数据显示,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债以及小额快速融资等再融资方式均展现出强劲的募资能力。特别是创业板,其再融资市场的活跃度和吸引力进一步提升。这不仅体现在筹集资金的规模上,更体现在资金到位的速度上。例如,仟源医药的非公开发行从提交申请到资金到位仅耗时数日,这一速度堪比短期银行贷款,充分展现了创业板再融资效率的大幅提升。
随着注册制的推进,创业板的流动性生态也发生了显著变化。深交所数据显示,创业板指数涨幅超过20%,显示出其强大的市场活力。创业板的流动性和交易活跃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这表明注册制的改革已经吸引了更多的资金进入创业板市场,头部公司的资金集中度也在不断提升。这也意味着优质头部公司正在获得资金的进一步认可,并享受到更高的流动性红利。创业板的市值排名也在逐渐上升,显示出其在中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实施,新股定价机制改革也逐步推进。虽然市场化发行承销制度体系的完善对于新股发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部分网下投资者为了博入围而“抱团报价”,干扰了发行秩序。这种现象导致新股发行定价与二级市场估值出现较大背离,对市场化新股定价机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针对这一问题,监管部门已经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规范,如修改相关规则、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等。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发行承销制度,提高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
随着注册制的逐步推行,中介机构如何归位尽责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从“五洋债”案到创业板的繁荣,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的模糊引发了市场的热议。如何让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更好地发挥“看门人”的角色,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魏伟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中介机构责任边界存在三大挑战。一是责任界限模糊,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明确各方的权责;二是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的实施和企业上市热情的升温,中介机构的工作量增加,尽职调查的难度相应提升;三是中介机构在追求业绩和市场份额的容易忽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送进门”思维。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监管层已积极出手。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和证监会公布的《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均旨在明确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强化其“看门人”的职责。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任少雄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各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减少重复工作,并在审核问询、现场检查、执法问责等过程中充分考虑不同中介机构的专业领域和职责分工。这意味着监管正在推动形成一个更加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
招商证券投行委也指出,中介机构的责任承担应与过错程度相匹配。而不是简单的连带责任。这有助于促进各中介机构的良性互动和发展,使券商、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各自职责明确,权与责相匹配。
对于如何更好地厘清中介机构责任边界,魏伟建议,从券商自身出发,可以通过加强内外部培训、强化内核和质控力度、优化考核机制等方式,令相关业务团队加快适应注册制下的新角色。加强与监管的沟通和与同业及其它中介机构的交流,以更好地厘清责任界限,提升执业效率。
王骥跃则强调,应遵循“谁的事谁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避免职责不清和过多的连带责任。这有助于减少市场争议和摩擦,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的厘清是注册制平稳实施的重要基础。只有当中介机构能够明确其职责、归位尽责时,注册制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市场提供更为高效、透明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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