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

炒股技术 2025-04-21 12:42炒股技术www.xyhndec.cn

吉林证监局关于中天能源信息披露违规案的通报

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发展,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及时性成为了维护投资者权益的关键。最近,吉林证监局对中天能源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中天能源的前实际控制人邓天洲与黄博,这两位男士分别出生于1956年和1970年,分别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职务,他们的住址都在北京。近期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引起了广泛关注。经查实,他们在任职期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天能源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自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中天能源及其子公司发生了多笔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巨大。这些担保事项并未得到及时披露,且在相关的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中天能源还未能按时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在2019年,中天能源涉及的多起诉讼和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占公司年度净资产的相当一部分。这些重要的诉讼和仲裁事项并未得到及时公开,直到数月后才陆续披露。这无疑增加了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对投资者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经过调查,邓天洲和黄博作为中天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他们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他们的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并构成了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情形。为此,吉林证监局决定对邓天洲和黄博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禁入期间,除了不能在原机构继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相关职务外,他们也不得在其他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于这一决定,如果当事人有异议,他们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请注意,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金融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对于维护投资者权益至关重要。我们呼吁所有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重要信息。只有这样,我们的金融市场才能更加稳健、繁荣。

吉林证监局

日期: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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