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就深港通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并答记者问
【深交所就深港通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关于深港通相关业务规则的修订。此次修订旨在规范深港通业务的开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防范业务运作风险。依据的是2016年8月16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事务委员会联合公告》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深交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9月9日前反馈至本所。
附件包含两个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负责人就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 深港通对两地经济发展及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深港通是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又一重大举措,它的推出将进一步扩大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规模,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加强内地与香港的合作。这不仅有利于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还提升了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对于深交所来说,深港通的启动进一步提升其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影响力,加快深港资本市场制度对接,改善投资者结构,提升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广度和质量。
2. 深港通与沪港通在运作模式、规则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是什么?
深港通与沪港通在业务运作模式、规则制度等方面大体保持一致。深港通方案设计坚持与沪港通保持基本框架和模式不变的原则,保持制度连续性,吸取了沪港通的成功经验。深股通标的股票包含了部分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相应扩大了港股通标的股票范围,新增了符合一定市值标准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这充分体现了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特点。
3.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实施办法》是深港通的基础性业务规则,是深交所会员和投资者参与深港通业务的主要规则依据。该办法主要对深港通的业务范围、业务规则、业务操作流程、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还明确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风险管理、异常情况处理等内容。该办法的出台将为深港通的平稳运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持续关注市场反馈,深入研究,不断完善深港通相关业务规则,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促进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深港通业务实施规章
全文共六章一百二十四条,明晰地规定了深港通业务的基本运行模式和详细要求。以下为具体内容概述:
一、深股通交易
明确了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的参与资格与职责;详细阐述了深股通标的股票的选择标准,包括范围及调入调出规则;对交易申报方式、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详尽解释;并明确了每日额度计算方式及达到额度上限时的处理方式,以及持股比例限制的相关安排。
二、港股通交易
详细规定了深交所会员开展港股通业务的要求和职责;明确了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范围及调入调出规则;对每日额度的计算及监控方式进行了规定;针对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的适当性条件及会员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要求进行了阐述;同时保留了交易账户、转托管、第三方存管、资金和证券前端控制等现有深市A股交易习惯。
三、交易异常情况处理
参照深交所和联交所的《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明确了处置主体、处置措施、市场公告、责任豁免等异常交易处理事项。
四、自律管理
针对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违反信息披露要求及其他违规行为,明确了认定标准、监控责任主体、违规行为调查等自律监管内容。对于跨境监管合作中的协助对方交易所调查、提请对方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实施办法》还涉及深股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络投票、配股等事项。
五、《适当性指引》和《必备条款》详解
这两部分主要明确了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并对深交所会员开展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适当性指引》共十九条,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的义务、会员实施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等内容。《必备条款》则详细列出了会员向投资者进行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所必须涵盖的内容。《指引》还特别强调了中小市值股票价格波动等需要投资者特别关注的事项。会员需据此制定风险揭示书,提醒投资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在深港通的实施过程中,市值筛选标准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深股通涵盖了部分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则新增了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为防范市场炒作和操纵风险,对中小市值股票设定了市值筛选标准,并明确了市值标准的适用情形。深股通的标准是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的深证成份指数和中小创新指数成份股,而港股通则对新增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设定了不低于港币50亿元的市值标准。这一设计旨在确保深港通业务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深港通业务的实施规章是一套全面而详尽的规定,为深港通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对于市值标准,首先明确的是市值调整仅适用于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这是为了避免因市值波动而频繁调整标的范围,从而给市场投资操作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只有在指数成份股定期调整时,才会执行市值标准。市值标准的考察期及计算方法需要与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保持一致。深股通标的市值的计算是基于考察截止日前六个月的A股日均市值,而港股通标的市值则是基于考察截止日前十二个月的港股平均月末市值。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A+H股,不进行市值筛选。
7. 关于《联合公告》中提到深港通和沪港通均不设总额度限制,但设有每日额度的问题。此次公告的这一举措进一步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有助于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为了防范资金每日大进大出的跨境流动风险,深港通设立了每日额度的限制,这一限制与沪港通现行机制完全一致。深股通每日额度为人民币130亿元,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为人民币105亿元。关于额度计算公式、计量口径、额度控制机制、汇率转换以及额度使用情况的公布方式等,均与沪港通保持一致。
8.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适当性管理制度与沪港通是完全一致的。对于深股通方面,由于引入了部分创业板股票,投资者在买卖深交所创业板股票时,需要遵循创业板的适当性管理要求。深股通投资者在买卖创业板股票时,不适用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创业板市场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而是需要遵守香港股票市场的相关监管规定和业务规则。
9. 深港通相较于沪港通的港股通部分,其标的范围有所扩大,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投资选择。中小市值股票的特点使得投资风险加大,投资者需要特别关注中小市值股票的炒作与操纵风险、股价巨幅波动风险以及退市风险等。深交所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深入开展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工作。这包括通过多渠道投放投教材料、强化风险揭示工作、推动和指导会员健全港股通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等。
10. 《联合公告》发布后,深交所表示将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理念。为积极做好深港通开通后的跨市场监管工作,深交所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测监控,防范跨境炒作风险,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措施包括强化跨境监管合作、完善交易监控系统等。深交所将持续加强对投资者的服务,积极做好跨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深港通的开通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但同时也需要投资者充分了解和熟悉相关市场的规则和风险,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内地与香港在金融市场的各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包括法律体系、交易制度、投资者结构以及投资理念等。这种差异使得跨境交易的监管变得复杂且具有挑战性。从沪港通的运行情况来看,两地监管机构及交易所已经通过签署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等形式展开了深入合作,共同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积极学习沪港通的经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防范跨境炒作风险,确保市场的安全稳定运行。深交所将与港交所建立更为紧密的监管合作机制,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提升跨市场监管效率。深交所还将加强与港方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建立绿色通道。
为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果,深交所还将与港交所、上交所建立三方合作监管机制。通过定期联络会议机制、信息数据交换与监管协助等方式,三方将共同为联合监管提供有力支持。深交所将强化对深港通交易的监管,及时发现并遏制异常交易行为,加大对境内投资者绕道深股通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自联合公告发布以来,市场各方为深港通的推出已经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目前,深交所、联交所、中国结算等各方已完成主要规则的制订工作,技术系统开发和相互仿真测试也已经完成。接下来,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做好业务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市场组织、技术准备、风险揭示和投资者教育等各方面的工作,确保深港通的平稳启动和安全运行。
对于证券公司等市场机构来说,作为深港通业务的重要参与主体,其准备工作情况直接关系到深港通的启动情况。各证券公司应认真制定业务实施方案和计划,积极进行技术开发和测试,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此项工作。各证券公司还需做好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工作。
至于深港通开通后是否能消除A/H股存在的市场价差,由于两地市场相对独立,股份不能相互转换,套利机制不畅,短期内深港通消除A/H股市场价差的可能性较小。尽管如此,深港通的开通仍然有助于增加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机遇。
深港通的推出是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一步,其平稳启动和安全运行对于促进两地金融市场的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未来,随着深港两地的互联互通机制逐渐开展并深化,两个市场间的互动将更加密切。投资者结构、投资理念以及资金流动等方面,都将受到深刻影响并相互交融。这一趋势的发展,将有助于逐步缩小A股和H股市场的价差,为投资者带来更加均衡的投资机会。
关于深港通业务规则的发布实施时间,这是众多市场参与者翘首以盼的问题。《实施办法》作为深港通的基础性规则,为证券公司开展深港通业务以及投资者参与深港通交易提供了主要规则依据。而《适当性指引》和《必备条款》则是《实施办法》不可或缺的重要配套规则。它们为证券公司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揭示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我们诚邀市场各方、社会各界对深港通业务规则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每一条建议都是我们完善规则、优化服务的重要依据。我们会悉心听取各方意见,认真修订完善相关规则,并在履行完法定审批程序后,尽快向市场发布实施。
可以预见的是,深港通业务的推进将不断加速,其正式实施的时间也将为期不远。我们期待在深港通的推动下,两地市场能够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境投资服务。我们也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深港通业务规则,以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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