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股票但仍利用房产转让协议

炒股技巧 2025-06-07 20:26炒股技巧www.xyhndec.cn

被告庄某与梁某原是一对夫妻,却在某日突然决定离婚。在离婚协议中,他们决定将其共同拥有的海门市余东镇的房产转让给梁某的母亲。梁某的母亲并无购房居住的必要,且预留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更令人疑惑的是,他们在未实际交付购房款的情况下,完成了房产过户。这一行为引起了原告某小额贷款公司的高度警觉。

原告认为,庄某和梁某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履行债务,试图通过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履行。南通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确认三被告间的不动产转让协议无效。

法官指出,虽然公众对于婚姻和家庭财产的观念日趋多元,当事人有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处置。在离婚或者处理财产时,必须遵守法律原则,尤其是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本案中,被告庄某和梁某在离婚过程中,通过不动产转让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梁某的母亲名下,未实际居住也未交付购房款,显然是为了逃避债务履行。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海门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认为三被告间的不动产转让协议无效。判决支持了原告小额贷款公司的诉请,确认被告庄某、梁某与梁某母亲之间的房产转让协议无效。

被告梁某提起上诉,但南通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在处理财产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不能利用法律的漏洞来逃避应尽的义务。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这是一次成功的维权,也为其他债权人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在这个案件中,社会公众对婚姻家庭的观念以及家庭投资渠道的变化被揭示出来。在处理类似情况时,人们应该更加谨慎和理智,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或错误决策而陷入纠纷和纷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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