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优卡科技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炒股技巧 2022-11-16 13:31炒股技巧www.xyhndec.cn

  10月15日,新三板公司优卡科技(839386.OC)及相关责任主体于2020年10月1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卡科技信息披露规则》规定,“优卡科技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因疫情影响,全国股转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发布《关于做好优卡科技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优卡科技,可在履行《通知》的要求后延期披露,但原则上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

  优卡科技已根据《通知》的要求发布了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但截至2020年6月30日,仍未编制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优卡科技时任董事长陈纳新、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秦庆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给予优卡(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陈纳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秦庆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优卡科技表示,以上处分暂时未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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